
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67-2014 )
标准名称: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
英文名称: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,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
标准编号:GB 50067-2014
主编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实施日期:2015-08-01
印刷单位:中国计划出版社
标准公告: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的公告
现批准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0067-2014,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0.2、3.0.3、4.1.3、4.2.1、4.2.4、4.2.5、4.3.1、5.1.1、5.1.3、5.1.4、5.1.5、5.2.1、5.3.1、5.3.2 、6.0.1、6.0.3、6.0.6、6.0.9、7.1.4、7.1.5、7.1.8、7.1.15、7.2.1、8.2.1、9.0.7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国家标准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67-97同时废止。
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4年12月2日
标准简介:
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《关于印发<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>的通知》(建标﹝2006)77号)的要求,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67-9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。
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,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深入调研了汽车库建设、运行现状,认真总结了汽车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,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、设计、生产、消防监督、教学及汽车库运行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,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标准,最后经审查定稿。
本规范共分9章,其主要内容有:总则,术语,分类和耐火等级,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,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,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,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,供暖、通风和排烟,电气。
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:
1 增加了半地下汽车库、多层汽车库的定义,修改了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;
2 增加了汽车库、修车库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;
3 调整了部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;
4 调整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;
5 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、防火分隔、灭火救援的相关规定;
6 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,调整了汽车疏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定;
7 细化了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,增加了自然排烟的相关要求。
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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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码: juv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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